如何做到无欲则刚守住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探究天然道观中的道教文化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活动,图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戒律是禁止之义,也是修行之要。天真皇人曾言:“既称道士,不以非道士为模范;凡言真人,不以非真人为规。”一旦进入戒坛,就必须秉诚受戒,注重举止威仪,以远离五祖、七真的不正当行为,为全真榜样树立家风。

严格来说,全真派的传戒并非法事,而是教务活动,是维护严肃道纪、重建教制的重要途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就已经有了传戒活动,有许多古籍记载可证实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有《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经盟文》的记录,这说明唐代已有受戒的习俗。

有人认为道教传戒学习自佛教,但这论断站不住脚,因为印度早期佛教没有记载传授禁律的活动,而中国佛教关于此方面的记载主要出现在唐宋以后,与道教较晚。此外,全真派对于传授戒法极其谨慎,只有符合十相的人才会接受。在《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列出了这些条件:好求胜法、好近贤智等等。

方丈大律师在选择接班人时也非常慎重,他会根据心行是否纯净、是否尽诚以及其他标准来决定是否授予对方。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甚至会将石匣藏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待到未来某个劫运流行时自然出现。

从太上降授至科仪,再成为了道教学术的一部分,从简约到详细,由最初对贪欲和清静进行守护发展而来,《老君想尔戒》被认为是正一天师最早的法典之一,也是最古老的一部刑经。随着时间推移,上清派、新天师等各派纷纷制定了三皈五罚八罚十罚,并建立起“三皈”、“五常”、“八常”、“十常”的制度,最终形成了今日所见的大量修持规定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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